日前,從湖北省公安廳交管局獲悉,全省交警正在推進“溫暖”執法,對幾類違法停車實行“先勸后處”,即在處罰前通知車主后,車輛及時駛離的,就不會產生違法記錄,也不會被處罰。繼十堰、黃岡、孝感和全省高速公路之后,武漢也將實行“先勸后處”。
“先勸后處”適用于3類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違法停放機動車或者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在依法施劃的停車泊位、停車區域范圍以外的道路停放機動車且駕駛人不在車內;駕駛人雖未下車,但在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停車,或者雖在非禁止路段停車但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行為。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在10分鐘內駛離,不會產生違法記錄,也不會被處罰。如果10分鐘內沒有駛離,將被錄入系統依法處理。
湖北交警提醒,“先勸后處”不適用于:在城市快速路、嚴格管理路段或者壓占盲道、消防車通道、黃色網格線違法停車的;違法停車妨礙道路通行造成車輛緩行或者擁堵的;違法停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新媒體責編:qiaoyi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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