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老鄉們,掃一掃這個二維碼,轉發到你的微信群,就有禮品相送。”你,有沒有心動呢?你如果心動,殊不知你看中的是“禮品”,對方卻利用你設下了“陷阱”。今天我們就結合本院辦理的李某某等六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一起來看看“地推”引流到底是什么套路?
【簡要案情】
2022年6月初,李某某在做快手、抖音線下推廣時認識了名叫“皮皮”的女孩(身份不清),“皮皮”給李某某介紹了引流賺錢的渠道,李某某跟著“皮皮”做了幾次,眼見工作輕松、來錢快,李某某便動心了,主動聯系房某某等五人共同做起了“地推引流”。為賺取更多的“收入”他們還購買了大批小禮品,到市場、集市等人流密集場所以贈送小禮品誘導群眾掃二維碼,生成“餓了么、京東、美團”等招聘廣告轉發至自己的微信群。之后上家根據轉發微信群的數量以虛擬幣的形式支付李某某傭金,李某某將虛擬幣轉賣變現后分配給房某等人。不明真相的群眾以為自己獲得了好處,其實他們發到微信群里的所謂招聘信息是犯罪分子實施電信詐騙的鏈接。不到短短兩個月,房某某等人先后在多地瘋狂“引流”掃碼轉發虛假招聘信息,非法獲利十余萬元。2022年7月26日,房某某等五人在綏德擺攤進行“地推”引流時被抓獲。目前,有多名群眾因房某某等人利用群眾轉發到微信群內的虛假招聘廣告而被電信詐騙,被騙金額合計約五十萬元。
目前,綏德縣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某等六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提起公訴。
【套路揭秘】
一般情況下,犯罪分子會在人流密集的場所擺攤設點,讓群眾用手機掃二維碼,后生成所謂“餓了么、京東、美團”等招聘廣告,然后轉發到多個微信好友群內,轉發群眾就可以得到保溫杯、紙巾等小禮品。但實際上這些招聘廣告都是虛假的廣告推送,客服就是詐騙分子。“引流”只是第一步,微信群內看到這些招聘信息的被害人會被上游的詐騙分子忽悠下載其他聊天軟件,緊接著以刷單、貸款、投資理財等各種名義對群眾實施電信詐騙。
【檢察官普法】
【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檢察官提醒】
您在生活中遇到掃碼免費領禮品轉發兼職廣告等情形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因為轉發的信息很可能是詐騙信息,掃碼也有可能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千萬不要因貪小便宜間接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一旦遇到或發現電信網絡詐騙等各類兼職刷單的信息,立即向司法機關舉報。(李劍 折波偉)
(新媒體責編: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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