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門介紹,目前沈陽多數的電子警察在路口基本消除盲區,能拍攝多種交通違法行為,比如利用左轉車道綠燈闖直行車道紅燈、利用非機動車道或逆向車道闖紅燈等。
機動車闖紅燈花樣繁多
最常見的駕駛機動車“闖紅燈”主要有以下幾種:
(1)無電子警察、無交通警察的路口故意“闖紅燈”。一些司機見路口沒有電子警察,便抱著僥幸心理“闖紅燈”;
(2)利用左轉車道綠燈,闖直行車道紅燈。當路口車輛稀少時,少數車輛會利用左轉車道綠燈,從左轉車道闖紅燈直行,這時一旦遇到對向左轉車輛,極易發生事故;
(3)利用非機動車道或逆向車道闖紅燈。發現路口信號燈變紅卻不愿減速停車,而是借道非機動車道或逆向車道闖紅燈行駛,這不但侵犯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路權,而且很容易發生惡性交通事故;
(4)綠燈閃爍時加速通過路口,結果紅燈亮起后才越過停止線“闖紅燈”。在信號燈即將轉換之際,此時駕駛車輛加速通過路口,遇到信號燈轉變時,不但不能及時停車,而且極容易與綠燈放行方向來車發生交通事故,十分危險。這種情況電子警察會抓拍到。
交管部門介紹,以上幾種闖紅燈行為,違法駕駛人主要是利用所謂的“電子警察”盲區實施。其實隨著技術的升級,現在多數的電子警察已經基本消除盲區,這些違法行為都能被電子警察拍下來。
非機動車闖紅燈是把自己置于危險中
作為非機動車構成的主要群體,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違法較為突出。由于結構限制,非機動車幾乎沒有什么安全配置,紅燈時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是最安全的位置。
《交通法》規定: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沒有停止的,處50元罰款。
行人闖紅燈“步步驚心”
“湊夠一撥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這是網友對行人“闖紅燈”的調侃。許多行人甚至抱著機動車不敢撞自己的想法而將紅燈闖得肆無忌憚。
《交通法》規定,行人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行人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處10元罰款。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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