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縣委宣傳部消息,近日,杞縣交警大隊奮力偵破一起“零線索”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地維護地方交通安全。
據介紹,2018年12月5日17時58分,群眾賈某(男、杞縣人)報警稱:325省道杞縣沙沃鄉沙北村白塔路口西30米處,地上躺了一個人,可能患病了。當地沙沃派出所民警在現場看到,一名老頭躺在地上,當天一直下著小雨,地上流了很多的血水。懷疑是交通事故所致,派出所民警立即報告局110指揮中心,指揮中心指派交警大隊事故股值班民警王永啟、王東林等出警。接警后,民警迅速驅車趕到現場,120救護車也已趕到現場,經醫生核實,傷者已當場死亡。經現場勘查,事故現場附近有一輛白色全封閉式的電動三輪車頭朝東停在325省道中間,車身完好無痕跡。受害者尸體在公路北側的行車道上,頭朝南腳朝北,F場再未發現任何線索。經檢查,死者未帶手機,身上攜帶有一張顯示姓名為劉某某的身份證,經對比長相,并電話與其村干部及家屬聯系確認,確認死者為劉某某(男,1945年生人,家住杞縣高陽鎮)。
案發后,杞縣交警大隊抽調事故股精干警力迅速成立專案組,連夜組織開展案件偵破工作。由于事發時已經天黑,且下雨,現場無目擊者,專案組定下“以車找人”的工作思路,重點調取案發地周邊沿線監控,尋找嫌疑車輛。通過連夜調取案發周邊視頻,還原了事故經過。事故受害人劉某某駕駛自己的白色全封閉式電動三輪車沿325省道由西向東行駛至事故發生地附近時,因車輛故障,停在道路中間。劉某某下車步行走到路對面沿路尋找車輛修理店時發生交通事故。視頻監控顯示:12月5日17時43分時,一輛白色奔馳轎車沿325省道由東向西行駛時撞到事故受害人,受害人受撞擊倒地后向前滑行七、八米遠。轎車短暫停留一小會后,駕駛人才下車,走到車輛前方將撞掉的前車牌撿起來放到車后備箱里,直接開車繞過傷者后向西逃逸。約3分鐘后,一輛沿325省道由東向西行駛的大型客車再次撞到躺在地上的事故受害人劉某某,劉某某又向前滑行了約七、八米,最后又從劉某某的身上碾壓過去后直接逃逸。經校準,事發地視頻監控時間比北京時間晚10分鐘,由此確定事發時間為12月5日17:53分及17:56分許。因視頻無法顯示車輛號牌,民警確定以相似車型尋找嫌疑車輛,結合車輛逃逸方向,經調取沿途杞縣、通許縣等20多處監控點,終于發現嫌疑車輛。12月6日上午,確定可疑汽車號牌為豫AH2UXX。當天下午,該轎車駕駛人主動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經訊問得知,2018年12月5日17時53分,郝某某(身份證號:4102211971XXXXXXXX,準駕車型C1,杞縣蘇木鄉人),駕駛豫AH2UXX號小型轎車沿325省道由東向西行駛至上述地點,撞住行人劉國賢,當時看到車前方像是一人形物,也沒仔細看,天黑了,心里害怕就走了。奔馳轎車前方柵欄已經破損。當日郝某某因肇事逃逸被拘留。12月7日,確定可疑客車號牌為豫B88XXX號,經和車主苗某(通許縣人)電話聯系,確認車輛駕駛人為其司機李某某。目前,李某某正在駕駛該車營運中。民警立即趕赴通許縣汽車站,將李某某抓獲,將肇事車輛帶回。經詢問,李某某拒不承認發生過交通事故。經提取肇事客車底盤下的血跡與死者劉某某血液送檢進行DNA比對,12月20日,送檢結果顯示兩份血跡為同一人。在此期間,民警與當事人李某某多次溝通,做工作,12月29日,李某某到杞縣交警大隊投案自首。經訊問,2018年12月5日17時56分許,李某某(身份證號:4102221963 XXXXXXXX,準駕車型A1A2,通許縣城關鎮人)駕駛豫B88XXX號大型普通客車沿325省道由東向西行駛至事故地點,感覺當時碾壓住了一個東西,但是不知道是啥,就駕車駛離?吹紻NA檢測結果后,才知道碾壓的是個人。當日,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此起零線索交通肇事逃逸案依法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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