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鄖陽酒司機潘某違反《十堰市鄖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第2號)》封控令出行,被鄖陽交警查處。潘某因違反禁令違法行為被當場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處罰;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2000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處罰,違法車輛被依法暫扣。
2月10日下午15時許,鄖陽交警專項整治組執勤交警在區中醫院處開展整治,發現潘某違反禁令駕駛兩輪摩托車出行,立即將其攔截檢查,檢查時發現潘某滿身酒氣有酒后駕駛嫌疑。經用呼出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潘某體內酒精含量44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據潘某交待,當日中午在自己家中喝了一兩多白酒,下午15時左右,感覺酒勁散的差不多了,遂駕駛自己的鄂CND691兩輪摩托車從家中前往中醫院附近找人辦事,沒想到在中醫院紅綠燈處被卡扣執勤民警攔截查獲。(文/陳新才、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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