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無價、酒后禁駕”,酒駕的危險性,人人都知道,可總有一些駕駛員心存僥幸,對公安機關的忠告置若罔聞。對于近期石家莊市公安交警查處的下面這幾位的“表演”,您可千萬別只當笑話看。
2020年4月17日,石家莊鹿泉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內開展酒駕、醉駕查處專項行動。21時20分,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冀A1***1號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該車駕駛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接受酒精檢測,行跡十分可疑,民警隨即要求其下車接受進一步核查。駕駛人下車后,其身上彌漫著濃重的酒精味。當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時,只見其將臉鼓起來憋的通紅,眼睛瞪大,一會吸氣,一會兒憋氣,先后“吹”了數次都沒有成功。在民警耐心地教育下,駕駛人楊某才配合檢測,經檢測,楊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97mg/100ml。后經抽血檢測,結果顯示為59.8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駕駛人楊某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4月16日晚,正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夜查酒駕行動。行動剛開始沒多久,一輛黑色轎車在駛近檢查點時突然加速,欲闖卡逃避檢查,民警迅速拋出破胎器成功將該車攔截。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民警詢問得知,當晚駕駛人在朋友家喝了點酒,從朋友家出來后,一直是同車的女朋友在開車,剛才已經遇到過一次交警檢查,后來駕駛人覺得自己有些頭暈難受,心想著已經遇見過交警檢查了,應該不會再有了,便想通過開車的方式醒醒酒。于是,駕駛人就和女朋友換了位置,心存僥幸開車上路了,沒想到被執勤民警逮了個正著。隨后,民警對二人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駕駛人將面臨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4月16日晚20時許,欒城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衡井線與興安大街路口設置臨時檢查點,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行動剛開始沒多久,一輛車牌號為冀A2****的小型轎車緩緩駛入民警的視線,在距離檢查點百米遠時該車駕駛人突然猛踩油門欲闖卡逃離,民警迅速反應將該車攔停。當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時,駕駛人以各種理由拒不配合,在民警耐心地教育下,駕駛人才配合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當看到檢測結果,駕駛人苦苦哀求道:“警察同志,俺是開大貨車的,能不能不要扣留俺駕駛證,俺還靠他過日子呢。”“你一個開大貨車的老司機,還敢酒駕,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民警回懟。經進一步詢問得知,駕駛人劉某,大貨車司機,當晚和朋友小聚時喝了點啤酒,自己感覺現在是特殊時期,自己走的也是農村小路,應該不會有交警檢查,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了。隨后,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劉某處以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4月14日20時25分,靈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正在轄區查處交通違法,此時,由北向南緩緩駛來的一輛黑色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該車時快時慢,走走停停,行跡十分可疑,民警隨即示意該車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人搖下車窗后,車內飄出的一絲酒精味引起了民警的警覺,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2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駕駛人張某曾于2015年因酒駕被處罰過。隨后,民警對駕駛人劉某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駕駛人張某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罰款1000元、并處10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省會公安交警部門持續保持嚴查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高壓態勢,針對易發酒駕重點區域,重點時間段,加大警力投入,優護勤務安排,延伸管控區域,切實維護交通秩序平穩有序。石家莊公安交警官方公眾號對近期發生的情節嚴重的酒駕毒駕案例持續進行曝光。(本刊記者 王彥生 通訊員 郭俊嶺 朱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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