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雅安市寶興縣公安局官方微信消息,寶興縣一司機違停被貼罰單后,發朋友圈辱罵執法人員,被行拘10日,罰款五百元。
警方通報稱,2020年4月16日,寶興縣公安局穆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取線索,轄區內有人因在縣城禁停區域范圍內違規停放車輛被交警部門處罰后,心懷怨恨,遂通過其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侮辱性言論,公開辱罵執法人員。
獲取線索后,民警迅速組織對該線索進行了核查。經查,4月14日下午19時許,違法行為人李某(化名,男,27歲,寶興縣人)認為已經到下班時間,交警不會對街上停放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為了方便遂將自己駕駛的車輛停放在街道上,后發現該車輛被交警貼了違停罰單,為此李某心懷怨恨,為了發泄不滿,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QQ空間發布侮辱性言論。
圖片來源:寶興縣公安局官方微信。
經查,李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寶興縣公安局依法對李某進行了行政處罰。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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