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酒駕醉駕專項整治中,查獲一起無證、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竟然是一名雙腿行走不便的殘疾人。
當日凌晨1時30分許,該大隊城區中隊巡邏至合歡街運管所門前時,發現對面過來一輛面包車行駛異常,便立即截停檢查,結果剛到車跟前就聞到一股酒味。更令民警吃驚的是,駕駛員王某某因患有小兒麻痹癥,雙腿行走不便,還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經現場呼氣檢測,王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1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王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做出罰款3000元處理。(王惠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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