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雜志訊(本刊記者 / 白曉娜)8月31日,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是再平凡不過的一天,滿懷希望等著最后四個月開端的到來。可對于譚松韻來說,這是媽媽被撞身亡案的首次開庭審理的一天。
1年零8個月的等待,終于等到了這一天。
一場肇事案件,并不是因為明星的特殊的身份仗勢欺人,并不是粉絲濾鏡下的無腦維護,只是一個失去母親的女兒為親人討回該有的公道,一場直播庭審,毫無悔意的肇事者卻讓數萬人都看到“不容易”。
2018年12月31日,在跨年夜,萬家團圓,歡聚等待凌晨到來的時候,譚松韻的母親也如常人一般和兩個朋友聚會,但此時誰也沒有想到,會在出來的路邊被一輛開來的車給瞬間撞倒。
一死二傷,三個人無一幸免,可肇事者沒有救助傷者,沒有報警,沒有打119,他逃走了。盡管法律明明白白寫道:禁止酒駕!盡管人盡皆知肇事逃逸的后果,可最終他還是逃了。
時隔一年多的譚松韻母親肇事逃逸案件開庭,多次登上微博熱搜榜,人們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我們也了解到話題中心之外的其中一個家庭的經歷。受害者被撞后因顱內出血耽誤了做小腿手術時間,只能后期硬掰已經僵硬的小腿,一年半過去了還是一瘸一拐無法恢復正常走路姿勢。也由于身體的病痛和好友的離去,受害者從以前的樂觀開朗變得抑郁悲觀,無數次在傷情期間想要自殺。受害人家屬還表示這次案件不僅造成父親的傷害,為了照顧父親來回奔波,自己懷有雙胞胎的妻子在第五個月的時候勞累過度不幸流產。
當朋友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直呼“造孽啊”。
是啊!一場車禍,是肇事者罔顧法律,不自惜自愛,卻讓毫無過錯的別人的家庭承受無妄之災,蒙受喪親之痛,讓無辜的兩個生命沒有來的及看一眼這個世界。
也許“監獄”是肇事者最終的歸宿,而被傷害的人呢?
“這一年八個月,我一直在治愈自己,去接受我母親已經離開人世的事實,我每天都很想她。”譚松韻懷聲淚俱下的“還我媽一個公道”;已經年過半百的父親躺在床上經歷非人的疼痛,身為人子卻只能眼睜睜的瞧著、看著,絲毫沒有任何的辦法,在法庭上無可奈何的問出,“我們是被害者,結果被加害者的家屬抱怨,人性良知還有嗎?”……
本來忙碌了大半生的他們,終于可以退休,歇一歇,也許計劃著出去旅旅游,做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因為毫無良知的人,一個消失于人世間,一個在病床上痛苦,另一個也是遭受傷害。三個家庭,因一個人的酒駕而支離破碎。但最終,我們看到的是,在這一年零八個月當中,三個受害家庭不僅沒有得到一句道歉的話,甚至還遭受著加害者的輕蔑與抱怨;肇事逃逸者的父親抱怨,“我的兒子卻要在牢里跨年”;庭審中肇事逃逸者眼神中沒有一點懺悔,態度輕浮舉止輕佻不屑、狂躁和滿口謊言,不知悔改,甚至表示要當庭撒尿……
譚松韻的母親還沒有看她功成名就,她的母親還沒有看著她穿著婚紗和愛的人走向婚姻的殿堂,她的母親再也沒有機會在她女兒失意時說一句“我在”;而譚松韻回家之后再也看不到忙忙碌碌的身影,桌上也沒有熱騰騰的飯菜……這份遺憾是雙向的吧!
她所失去的,她所遺憾的,她所難過的,她所無可奈可的……也是很多很多的人所經歷的。看到這樣困難的維權,這才是讓很多人“后怕”的所在,原來在電視上看到,熱菜在鍋,翹首以盼,等到的卻是警察冰冷的電話,“請問您是xxx的家屬嗎?您的家人……”如今,現實生活中譚松韻母親的事件歷歷在目。
“公眾人物維權尚且如此困難,那我們普通人呢?”
“山河換了新顏,飛機也不用飛兩遍,曾經的十里長安街,如今繁華如斯。”這盛世如人民所愿,如為之奮斗但是已黃土白骨的人所愿。我們都喜歡海清河晏的時代,言論相對自由,思想相對開放,人格相對獨立,但這個時代也會誤傷很多人,沒有美德沒有良心的人永遠不會痛苦。
在港劇《第三類法庭》中的立意“一是現實意義的法庭——刑事法庭;二是傳媒界,一些無良記者僅憑個人恩怨、利益及取悅讀者來報道時事、寫極不負責或別有用心的文章,被報道者的形象從而被錯誤判定;而一個人可以憑借能力和手段戰勝刑事法庭、操縱傳媒法庭,卻無法逃避第三類法庭——良心。”如今,我們并不知道肇事逃逸者會不會逃過“第三類法庭”的譴責,但是我們知道,無論是當事人的家屬還是從網上看到這件事情的我們,終有遺憾……同時也期盼正義的到來。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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