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路,首先要依法取得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但總有些人心存僥幸,以身試法。近日,武漢洪山交警查獲兩起涉證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兩名交通違法人給予嚴厲處罰。
樂極生悲 喜提新車卻因使用假證被抓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要求,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3月29日,武漢洪山交警利用緝查布控系統,對路面行駛的違法車輛進行精準打擊。下午16時許,在歡樂大道紅廟立交查緝點,洪山區交通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根據指揮中心指令,攔下一輛尾號為7YS的白色小轎車,系統預警提示該車輛駕駛員駕駛證異常。民警查看駕駛人陳某證件時,發現其駕駛證字體、樣式存在異樣,疑似偽造。
“你在哪里考取的駕駛證?”
“我想一想啊……我記得,就是在……”面對民警詢問,陳某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來。
“江夏區嗎?”
“對對對,就是江夏。”
民警隨即通過警務系統核查比對,發現陳某并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眼見無法蒙混過關,陳某只好承認了自己無證駕駛且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事實。據陳某交代,自己對機動車操作有一定了解,因嫌考駕駛證太麻煩,于是動起了歪腦筋,找人做了一本假證。證件拿到手后,便一直放在家中,直到一周前其購置新車后,才拿出來使用。陳某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只要開車時注意安全,不出事故就不會被發現,結果還是被交警查獲。
隨后,民警依法收繳陳某使用的偽造的駕駛證、暫扣其駕駛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陳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將面臨2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罰金6000元。
明知故犯 持摩托車駕照開小車還超員
3月31日下午16時許,在白沙洲大道交通秩序整治點,一輛白色小客車因車內乘客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中,交警發現原本核載5人的小客車竟搭載了6人,超員1人,于是立即要求車上人員下車接受檢查。
就在交警向眾人普及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時,駕駛員余某左右閃躲,欲趁亂離開,被一旁的警員當場攔下。經查,余某持準駕車型為E(摩托車)的駕駛證駕駛小型汽車,屬于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的違法行為。
“沒證能開車嗎?”“肯定不能啊!”面對責問,余某十分肯定地回答道,并對自己超員、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隨后,民警依法暫扣余某駕駛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十九條相關規定,余某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15日以下行政拘留,駕駛證記18分、罰款400元。(供稿/崔彥偉 黃一燕 容斌)
(新媒體責編: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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