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清明節當天傍晚,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大保高速路大隊民警連續查獲兩起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9時30分許,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隊平坡收費站執勤組民警發現云LUWXXX號小轎車駕駛人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嫌疑。經現場呼氣式酒檢儀檢測,駕駛人魯某興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44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19時40分許,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隊大理收費站執勤組民警發現云MMVXXX號小轎車駕駛人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嫌疑。經現場呼氣式酒檢儀檢測,駕駛人董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08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隨后,民警按照相關規定將魯某興、董某兩名駕駛人帶到醫院抽血,并依法送至鑒定機構對兩人血樣內酒精含量進行鑒定。4月6日下午,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送檢的魯某興血樣中乙醇含量為 133.81mg/100ml、董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 90.22mg/100ml。
目前,魯某興醉酒駕駛云LUWXXX號機動車和董某醉酒駕駛云MMVXXX號機動車的兩起違法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供稿/張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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