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神木市法院執行局兩終案件管理團隊成功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據了解,李某和孫某是朋友關系,2012年9月20日,孫某因資金周轉向白某借款300萬元,懇請李某提供擔保,出于“義氣”,李某同意為該筆借款提供擔保。借款后,孫某未按約定時間還款,白某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神木市法院。2017年8月,法院審理后做出判決,由孫某在三十日內償還申請人白某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判決生效后,孫某償還了40萬元本金,對剩余260萬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未予償還,白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調查查明李某名下有房屋一套,及時予以查封,二被執行人迫于壓力與申請執行人白某達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法院依法裁定終結該案的執行程序并將該案納入“兩終案件庫”。后二被執行人按照和解協議將260萬元借款本金履行完畢,但對利息部分拒不償還。申請執行人白某無奈向兩終案件管理團隊申請恢復執行,恢復執行后,執行干警多次督促孫某、李某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并依法向被執行人孫某、李某送達恢復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告知被執行人如果不能主動履行將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的房產予以處置,但被執行人李某態度強硬,拒絕配合法院工作,稱自己只是擔保人,所以不應該讓他來還款,更不應該處置他的房產。面對情緒激動的李某,高慧芳法官不斷對其釋法析理,向其解釋擔保的相關法律規定及法律責任,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不利后果,被執行人李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處置其房產,同時懇請通過法官能聯系被執行人孫某與申請執行人白某達成和解協議,高慧芳法官一邊積極聯系被執行人孫某向其闡明利害關系,勸導孫某珍惜信用和友情,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一邊聯系申請執行人白某,希望白某能做出讓步,最終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二被執行人分兩次共計向申請執行人償還利息160萬元,剩余利息申請人白某自愿放棄。至此,該案圓滿執結。(文/楊峰 訾正偉)
(新媒體責編:caizhuo)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