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陜西神木市法院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不斷提高執行辦案水平,在依法充分保障勝訴方權益的同時找準各方利益平衡點,構建執行工作長效機制,為神木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近日,神木市法院評選出十大執行典型案例,這十大案件反映了過去一年法院切實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公平正義實現所作的努力,體現了法院在打擊各類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保障人權方面所作出的貢獻,彰顯了司法的理性、良知與溫度,F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申請人神木市某大型綜合市場有限公司與楊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
案情摘要
2020年申請人神木市某大型綜合市場有限公司因租賃合同糾紛將楊某訴至法院,神木市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作出判決,責令被執行人楊某向申請執行人騰出并返還所承租的商鋪,支付商鋪2019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間所欠使用費、物業費合計41333元,以及從2020年8月6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期間的租賃費、物業費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500元,案件執行費530元。判決生效后,楊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故神木市某大型綜合市場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情況
神木市法院立案執行后,向被執行人楊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被執行人楊某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亦未報告其財產狀況及騰出其所占用的商鋪。另經網絡查詢被執行人楊某銀行、工商、車輛、房屋、證劵、互聯網金融等信息,凍結了其名下的銀行賬戶、財付通賬戶及證劵賬戶,將其限制消費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后,神木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了其所占用的商鋪內的全部商品。迫于執行壓力,被執行人楊某主動與申請人協商達成和解,一次性支付申請人所欠房屋租賃費41333元,并負擔案件受理費500元及案件執行費530元。本案執行完畢。
典型意義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以逃避、規避等手段抗拒法院執行,最終只會使自己的路越走越窄直至寸步難行。限制消費、納入失信名單、凍結銀行賬戶等措施,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也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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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責編: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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