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某航空公司辦公室收到了一份由“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發來的“《最新航空安全運行標準與航空事故案例分析解讀實用手冊》征訂通知”。“通知”稱,由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組織編寫的《最新航空安全運行標準與航空事故案例分析解讀實用手冊2015-2018》已編印完成,受民航局安全辦公室委托,民航局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該書的征訂工作,并附上了聯系電話和聯系人。
收到“通知”的工作人員仔細閱讀后,發現其不僅行文格式不規范,還存在語句不通、標點符號使用錯誤的情況,不禁心生疑惑。該工作人員沒有直接撥打“通知”上的聯系電話,而是與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關部門取得聯系,詢問是否有此書。航科院的工作人員又向中國民航出版社求證是否有出版過這套圖書。經證實,這是有人冒用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中國民航出版社名義,征訂、銷售非法出版物。而“通知”上的聯系電話、聯系人以及航科院地址均為虛假信息。
這已經不是民航圖書第一次被非法出版物染指了。
非法圖書猖獗 正主卻“背鍋”
圖書市場一直是出版機構的必爭之地,不管是教輔圖書、少兒圖書,還是電子圖書。由于有利益可獲,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這片“沃土”。
與此同時,中國民航飛速發展,民航院校學生、民航從業人員、航空愛好者的隊伍不斷壯大。由于民航業自身更新速度較快,從業者需要長期關注業內動態,不斷圍繞最新動態進行“充電”。無論是用于業務學習,還是參考資料,他們都需要大量的圖書出版物。民航出版物因其鮮明的行業特色,在行業內部被廣泛關注,是民航從業者緊跟民航業態發展的重要途徑。因此,非法出版者發現其中商機,并利用非法出版物從中攫取非法利益,將“黑手”伸向了民航出版物。
早在2012年,就有一位女士冒充民航出版社發行部的劉老師,并建立了一個由多家航空公司飛行部人員、機場培訓機構人員組成的QQ群,專門冒名銷售非法盜版印刷的由中國民航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民航飛行經歷記錄本》。此種行為持續了近4年,給許多民航單位造成較大困惑,甚至導致某些單位付款后收不到書的經濟損失。
(薛紅偉/繪)
長期以來,非法出版物都是我國文廣部門打擊的重點對象。這些非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圖書、報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未經批準擅自出版的出版物,不僅危害眾多,還侵犯了合法出版單位的權益。
今年4月,有讀者向民航出版社提供信息,稱在網上可以花30元~40元買到由該社出版的民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培訓教材系列中的《民航乘務員》一書,而該書的定價為100元,因此疑似為盜版書。不久,一位讀者將在網上購買的圖書寄到民航出版社要求退款,經民航出版社發行部人員驗證后,確認該書為盜版書。目前,此事件正在處理中。
“一方面,近年來,民航行業不斷發展,行業對民航科研著作標準規范等資料的需求逐漸增多,不少非法組織或個人杜撰選題和內容,騙取廣大民航單位注意力,實施欺詐;另一方面,行業的快速發展需要源源不斷的人力資源,行業系統外民航院校和培訓機構近幾年大批量增加,民航培訓類圖書教材的需求也增多,吸引了這些非法組織和個人的眼球”。據中國民航出版社發行部工作人員介紹,中國民航出版社經過多年發展,在民航行業內形成較強的品牌效應,在民航出版領域具有較權威的地位和價值,也是民航系統唯一的出版社,所出版的民航圖書教材等在行業內外都有一定影響力和市場。“了解、學習民航行業,優先選擇民航出版社圖書,已經成為大部分讀者的共識,這使得侵權者感到有利可圖”。
擾亂市場 影響很惡劣
長期以來,我國圖書市場一直受到非法出版物的侵擾。為此,早在1989年8月底,中共中央決定成立全國整頓清理書報刊和音像市場工作小組,也就是后來的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
非法出版物對出版物市場的繁榮、健康、有序發展有著諸多危害。由于非法出版物不用支付版權費、稿費,也沒有圖書出版管理費,不上繳稅金,而只有制版費、紙張費、印刷費,因此,如果正版書和盜版書都按照定價的7折進行銷售的話,盜版書的銷售利潤要比正版書的利潤高出30%~40%。如若正版書按照定價的5折進行銷售便會虧損,而盜版書卻仍有10%~20%的利潤。出版單位花費大量人力、物力策劃出版的圖書被盜版,減少了正版銷售收入;對作者而言,本應獲得的版稅收益也不復存在。由此可見,非法出版物不僅影響出版單位和作者繼續出版、創作新書的積極性,并且擠占正規出版物的市場,侵吞了合法出版物單位的利潤。
不僅如此,非法出版物不需要支付稿酬,粗制濫造,錯誤較多,質量低劣。這不但侵害了作者的著作權和聲譽,而且也侵害了文化消費者的權益。民航出版社的編輯告訴記者,盜版圖書的印刷質量差,不僅內容不甚清楚,甚至在盜版翻印過程中會出現錯漏的地方。民航類圖書的專業性非常強,盜版翻印圖書或是由違法行為人自己編纂、違法印刷的印刷品,除了有上述問題外,從根本上無法保證內容的準確性、嚴密性和思想性。讀者的閱讀體驗感不僅差,從書上習得的知識都無法保證正確性,如運用到工作中,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被冒名的出版社,其形象被嚴重損毀,出版權和名譽權均被侵犯,擾亂了出版行業秩序,嚴重影響了教育、科學、文化事業的發展。
此外,對購買盜版圖書的單位而言,也存在很大風險。“有些違法嫌疑人會用詐騙的手段獲得錢財后跑路,曾經就有航空公司在將購書款匯給對方后沒有收到圖書,聯系人電話也撥打不通的情況。民航出版社也接到多家單位反映類似情況,甚至還有找上門來的,但其實我們也是‘受害者’。”民航出版社相關負責人表示。
慧眼識“李鬼”打擊盜版刻不容緩
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圖書出版行業已形成較為成熟的市場氛圍。出版社名稱作為外界識別出版單位的主要途徑,起到了確認圖書經營主體的作用,在市場競爭中的作用十分顯著。圖書消費者往往通過對出版社等商業標志的識別,來決定相應的圖書購買行為。
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法規標準研究所的杜萌博士告訴記者,中國民航出版社作為民航領域專業的圖書出版機構,通過長期為民航業提供出版服務,在業內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及認可度。冒用中國民航出版社名稱進行出版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相關責任人需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規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另外,冒用其他出版社名義,出版不具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圖書出版號的圖書屬于出版非法出版物的行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發行、出售非法出版物的行為已經違反相應法律的規定,可對該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于其中較為嚴重的情況已經構成犯罪,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非法出版物之所以猖獗,無良印廠作為其滋生土壤也難逃其責。在沒有取得資質和出版社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印刷,擾亂了正常的圖書出版及市場秩序,侵犯了出版社和廣大讀者的利益,理應予以嚴厲打擊。
為防止劣幣驅逐良幣的行為在出版業上演,打擊非法出版物,維護知識產權刻不容緩。對于無書號、刊號、版號及偽造、假冒出版單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主管部門應嚴厲打擊,重點查處,絕不手軟。與此同時,還應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部門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整治成效。要探索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執法責任意識。對于盜版及非法出版物生產、銷售的新情況,除有關部門打擊之外,各單位和讀者更應樹立版權意識,共同抵制、制止違法出版行為。相信隨著人們對正版圖書的重視,國家對侵權行為的打擊,以及未來各出版社提高防偽、維權意識,侵權者的非法行為一定會得到有效遏制。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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