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一過,遼寧召開“新春第一會”——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暨三年行動決勝之年動員大會。
“誰破壞遼寧的營商環境,誰就是在破壞遼寧的振興發展,就是在破壞遼寧的未來,就是在破壞遼寧人民的幸福。我們對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手軟、絕不姑息!讓各類經營主體在遼寧擁有‘如魚得水’的獲得感、‘如沐春風’的禮遇感、‘如鳥歸巢’的歸屬感。”
決勝征途充滿挑戰,實現目標絕非易事,我們必須做好打苦仗、打硬仗的充分準備。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以堅強有力的指揮推動各項工作落實,以選人用人的導向激發干事創業活力,旗幟鮮明鼓勵篤行實干者、褒獎無私奉獻者、淘汰怠政躺平者、懲辦違法亂紀者;要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馳而不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做到忠誠干凈擔當,以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態保障遼寧振興發展。
這些話,隨即成了遼沈大地老百姓口口相傳、茶余飯后的談資和討論熱點,引發網絡熱議,經久不息……
遼寧是共和國長子,是中國工業的脊梁。
遼寧有堅實的工業基礎,從發展空間看,具有超大規模的市場容量和優勢,還有很多新興領域賽道有待開發拓展,全都孕育著巨大的生機,潛在著寶藏。
不可否認,遼寧在漫漫征程中,曾幾何時“迷失自我”,“掉了領隊”,“丟了頭份”,“暫失榮寵”,被沿海和經濟發達的兄弟省區市遠遠拋在腦后,或詼諧地說是被人甩了“三條街”……。這其中有一時間被“戲說”成“投資不過山海關”,各種“差評”紛至沓來,營商環境暫時的“惡劣”是不爭的事實。但,遼寧也在“陣痛”中反思自我,也在“迷茫”中找尋自我,也在“失去”中救贖自我,或說是“龜兔賽跑”,拿“時間換空間”。
營商環境徹底改善,也是遲早問題,給遼寧一點時間,將會帶來不一樣的突破和超越也未可知。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
(一)營商環境涉及政府行政審批方面的轉變和改進
項目立項審批或核準備案,可精簡掉不必要的咨詢評估及其第三方的評價報告等程序(環保安全等涉及國家安全利益的除外),為企業減負;
辦理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在依法合規開業前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如營業執照、國稅、機構代碼、印章、銀行開戶等的審批或核準或備案,有關需要前置審批的資格、資質、許可證等可試點授予初級或臨時資格資質予以試營業,逐步完善正式批準或核準,各政府部門應統一并網聯審聯批,“一窗通辦”;
上述均可承諾做到“至多跑一次”,乃至“零上門”網上辦理;
加強“事前”告知,列出負面清單及其所需各類文件材料等;
“事中”跟進做好服務及補證手續等,特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等可上門輔導經營主體在經濟政策法規政策方面的理解不深消化不足等,從而達成共識完成行政審批;
“事后”涉及項目和經營主體的建設、投資、經營活動等,主要做好政府有優惠、減稅降費、貼息、信貸、投資等政策“應到盡到”,充分發揮財政、稅收(地方部分)、金融、司法等支持實體經濟、產業經濟發展等政策“應出盡出”;
大學生、失業重新就業、初始創業者、科教人員等以知識產權轉換科研成果興辦產業實業等,政府設立引導扶持基金予以支持;
創新行政審批等舉措……。
行政審批事關營商環境的“基”,可視為筑“基”工程。
(二)營商環境涉及依法經營方面工作杜絕“以刑代民”
中央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將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頒布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第五條 各地區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經營主體財產,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政策規定,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產權應依法得到保護。
緊扣中央頂層頻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機遇,中共遼寧省委因應民生民意,可梳理出或有因此前幾任犯罪“公安廳長”特別是其通過干預司法其中的“以刑代民”的典型案件,以“雷霆暴風”行動第一時間,對被“以刑代民”的案件受害人予以糾偏糾錯、改判無罪,在社會公開予以清白正名。以此挽回被“以刑代民”的民企和民營企業家等的民心,真正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的名義”。
“以刑代民”事關營商環境的“命”,可視為重“生”工程。
(三)營商環境涉及容錯鼓勵干部大膽干事擔當作為
政府部門出臺的現行政策,各級干部本著依政履職、施政原則,杜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確保打通政策出門“最后一公里”;
消除執行過程中的政策“中梗阻”;
實現實時政策“一鍵通達”,落地落實。
政策“連續性”、“時效性”、“親民性”、“有人性”是執政為民。
干部在“立命為民”事業中“奉獻”乃至“犧牲”小我利益中,政策以允許“寬嚴相濟”“容錯”,使得各級大膽干事、擔當作為。
“容錯機制”事關營商環境的“魂”,可視為塑“魂”工程。
“念念不忘,必有反響,筑巢引鳳,遼商歸鄉!”
遼籍商幫同頻共振、共情共鳴,必將催生海內外遼商返鄉創業,建設家鄉的激情,也將因營商環境改變實現N+虹吸效應。郝鵬書記念念不忘的營商環境必有反響,遼寧振興,大有可為。
一位偉人念茲在茲的“振興東北”,未來可期。
(文于海洋)
簡介:于海洋,原沈陽市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副廳級)研究生文化。曾任渾河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
曾任遼寧嘉星諾房地產公司董事長,遼陽順峰鋼鐵公司原董事長,愛國愛民的優秀民營企業家。
(新媒體責編:w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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