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的高管們注意了,在廣州國際金融城購地自建辦公樓,政府將有補貼。2014年12月中旬,廣州市金融辦發布了《金融機構在廣州國際金融城購地建設自用辦公用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征求公眾意見稿)》(下稱《辦法》),該《辦法》規定,金融機構因業務發展需要在廣州國際金融城通過公開出讓方式以市場價格購地建設自用辦公用房,市政府給予項目建設獎勵金。不過,新快報記者近日走訪發現,金融機構對于該政策仍處于觀望中,反而是大型地產集團躍躍欲試。
大型銀行 進入房地產行業有難度
“我們暫時沒有入駐金融城或者購地的計劃。”廣州銀行是總部剛剛入駐天河CBD的本地大型金融機構,該銀行一名高管昨日表示,金融機構畢竟不是做房地產的,進入陌生行業有一定困難;而且雖然《辦法》征求意見了,一些具體的措施并不明朗,比如獎勵金的具體額度是多少,回報率怎么計算等。
他說,據他了解,本地多家大型銀行暫時都沒有在金融城購地自建寫字樓的計劃。“如果獎勵金非常高,不排除未來有這樣的計劃。”他表示,目前進入房地產行業并不是最佳時機,“其實我們銀行也有地皮,前一段時間,部分客戶無法還借款,銀行就將他們用作抵押的地皮來抵扣借款,這些地皮現在歸銀行所有,部分地皮的地段還可以,但是即便是有自己的地皮,我們也不會自己開發,因為我們不熟悉相關行業。”
記者日前咨詢了CBD多家金融機構,大部分高管都表示,目前主要仍處于觀望狀態。
地產集團 對我們來說是天大利好
單純的金融機構處于觀望中,而地產公司則躍躍欲試。“(這個政策)對于大型的集團公司,比如既有金融業也有房產業的企業,是一個天大的利好。”總部在CBD的一家大型地產機構的一名負責人表示,他仔細研究了補貼政策的細節,發現仍有不細致之處,“《辦法》對自用面積進行補貼,不過,‘自用’是一個比較難界定的詞,只能靠企業自律。‘自用’如何界定,以及一些細節如何設置,才是相關《辦法》的關鍵所在”。
某大型地產公司華南集團副董事長周先生告訴記者,該公司早就有意在金融城購地開發,“金融城對土地開發有一定的準入政策,比如只允許金融機構進入購地,或者說地產公司只能和金融機構合作才能進場購地,這個限制已經把六七成房地產企業擋在門外”。
周先生說,就算是像他所在的集團公司,旗下的房地產公司也不能參與購地,而是需要集團里的金融機構出手購地,“這就需要總部的協調,需要集團一把手拍板”。
背景
出臺獎勵新政方便政府管理
“早在廣州國際金融城處于起步規劃階段的2012年,就有不少金融機構提出,希望政府參照其他城市的做法給予一定的獎勵補貼政策。”日前,金融城的管理方、天河區相關部門一名負責人在向記者解釋出臺補貼政策的原因時稱,出臺這樣的政策,有助于金融城與目前珠江新城、天河北區域進行功能區分,避免內部競爭;補貼金融企業,還規避了一種不方便管理的情況出現,即如果僅僅是房地產商接手開發,項目一賣完,有可能留下一大堆問題給政府解決,比如交通、安全等。“如果寫字樓是總部企業自用,就會有一個主要負責人,方便管理,提升效率。”
某大型地產公司華南集團副董事長周先生認為,新政策是為了鼓勵金融企業來金融城購地建設,而沒有或減少后顧之憂,因為現在許多企業經營出現困難,購地建總部壓力很大。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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