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一男子因違章停車被交警貼罰單,男子為了發泄心中的不滿,公然挑釁,在罰單上寫“不要臉的再貼一張”,女交警怒而對其連發靈魂拷問。
靈魂1問:你覺得你這樣停車對不對?
靈魂2問:我們交警給你貼罰單你有沒有異議?
靈魂3問:沒有異議為什么要寫這樣一句話?
靈魂4問:為什么要寫“不要臉的再貼一張”?
靈魂5問:你寫這樣的話是針對誰的?
靈魂6問:你為什么要生氣呢?
靈魂7問:你的憤怒點在哪里?
靈魂8問:你為什么在提醒3次之后還要繼續違停?
據了解,男子違停的地方旁邊就有一個正規停車場,這名男子多次將車輛違停,并且在提示卡上用文字公然挑釁交警,對于他的這種違法行為,蘭州東崗西路派出所作出了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公安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都有嚴格的規定,如果對其處罰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上級機關申訴。若僅僅是為了發泄個人情緒,公然挑釁、惡意侮辱他人,等待你的將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懲。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