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部署嚴厲打擊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要求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學歷證書、畢業證書要依法予以撤銷和注銷。
教育部還明確,指導教師是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學術道德、學術規范的教育,加強對學位論文研究及撰寫過程的指導,并對學位論文是否由其獨立完成進行審查,確保原創性。
明確指導教師是第一責任人
教育部稱,部分學位授予單位在學風建設、學術誠信養成、學位論文審查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仍時有發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教育部明確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網信、市場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協調配合,采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態化的查處工作機制,學位授予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健全考評體系,完善查處辦法,規范查處程序,加大懲戒力度。
“明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學位授予單位、指導教師分別是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監管主體、責任主體和第一責任人,要承擔各自職責。”教育部稱。
要求學位授予單位加強原創審查
此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要設置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要做好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學位授予單位要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學位論文原創性審查。
教育部表示,要嚴肅責任追究。對不履行主體責任的學位授予單位和負責人要進行處罰和問責;對履職不力、所指導學生的學位論文存在買賣、代寫情形的指導教師,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要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學歷證書、畢業證書要依法予以撤銷和注銷。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學校抓緊部署專項檢查,并將依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備案信息平臺和有關動態監測數據,對學位授予單位進行專項督導。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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