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外培訓亂象需要調整思路。首先要通過改革分數評價制度、扭轉基礎教育競技化趨向,使家長和學生對培訓的需求逐漸降溫。其次要降低培訓機構準入門檻,增加市場供給,防止部分無證無照或有照無證的機構長期在灰色地帶經營。
教育部10月26日召開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工作座談會,總結校外培訓機構整改進展,集中約談進度緩慢省份。會議要求,各地要以縣為單位公布培訓機構黑白名單,教育部也將集中公布各省專欄網址。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公布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白名單)和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黑名單)。目前,一些地方結合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工作,公布了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為更好發揮黑白名單對治理培訓機構的作用,還需要進一步明確黑名單公布的對象和范圍。
各地公布的黑白名單中,白名單均無爭議,上白名單的都是有合法資質且無不良經營行為的教育培訓機構。黑名單的情況復雜一些,有的地方公布的是有合法資質但有安全隱患、不良經營行為的機構,有的公布的是無資質(無證無照或有證無照)的機構。按照四部門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通知,這樣公布黑名單都沒有問題,但也容易讓公眾對無資質機構與有資質但有不良行為的機構產生誤解與困惑——因為按理說,對無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就應該取締,而不是上黑名單的問題。
各地培訓機構按資質和經營行為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有資質且合法經營,第二類是有資質但有不良經營行為,第三類是無合法資質。白名單應該針對第一類機構,黑名單應該針對第二類機構,第三類機構應該關停取締。培訓機構黑名單制度和資質審查不同,資質審查是要保證所有的培訓機構都合法,黑名單制度則是要對培訓機構的不良行為、違規行為進行公開,提醒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多加注意。
一些地方為何會把無資質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而不是直接叫停取締?現實地看,是因為這些機構很難取締,即便暫時被取締了,也很容易轉入地下經營,于是只好將其列入黑名單。然而,如果培訓機構沒有合法資質卻取締不了,對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是很不公平的,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制度也打了折扣。
當前培訓市場最大的問題之一是,占相當比例的培訓機構不具資質卻難以取締。我國治理校外培訓機構長期沿襲傳統的思路,之所以難以消除培訓亂象,其一是把培訓熱簡單歸因為培訓機構的逐利,而制造培訓熱的單一分數評價制度、基礎教育競技化等沒有改變,加上一些地方學校和教育盲目進行一刀切減負,家長為讓孩子具有更多競爭優勢,競相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訓練,導致培訓熱高溫難降。
其二,一些地方過度提高培訓機構門檻,希望以高門檻減少培訓供給,但實際效果并不好,甚至適得其反。一方面,門檻太高會讓少數機構處于壟斷地位,并可隨意提高培訓價格,增加家長負擔。另一方面,這也容易導致監管失靈——在培訓需求旺盛,而正規培訓機構價格太高的情況下,不具合法資質的機構就會“重出江湖”,監管部門只能認定其不具合法資質或有違規經營行為,現實中卻幾乎取締不了。由于這些機構根本就不是培訓機構,適用于正規培訓機構的監管措施難以實施,而這些機構的違規經營反過來又對正規培訓機構形成不小的沖擊。
綜上可知,治理校外培訓亂象需要調整思路,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制度才能更好地發揮規范作用。首先要從以治理培訓供給為主轉向以治理對培訓的需求為主,通過改革分數評價制度、扭轉基礎教育競技化趨向,使家長和學生對培訓的需求逐漸降溫。其次要降低培訓機構準入門檻,可實行“工商注冊+教育培訓備案+教育風險準備金”制度,將所有培訓機構納入監管,以此增加市場供給,防止部分無證無照或有照無證的機構長期在灰色地帶經營。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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